花52万买的二手车发生过庞大(da)变乱 销售方辩称“无变乱”描述系“行(xing)规” 法院:构成欺诈,刘先生,张某,车辆
2023-12-12 02:14:54
以后我国二手汽车市场相当活跃,二手车市场交易量持续上涨。据我国汽车流(liu)通(tong)协会公(gong)布数据,2023年1-9月,二手车累计交易量1349.18万辆,同比(bi)增长12.61%,与(yu)同期(qi)相比(bi)添加了(le)151.1万辆。但是正在这兴旺的市场需(xu)求背后,二手车信息(xi)不透明的风险依旧存(cun)正在,易引发矛盾纠纷。12月5日,北京(jing)青年报记者从(cong)北京(jing)西城(cheng)法院得(de)悉,该院近日判决了(le)一起涉二手车交易的民事诉讼纠纷。男子花52万买二手豪车,发现曾发生过庞大(da)变乱,而男子占据该车辆期(qi)间也发生过一次变乱造成车辆贬值。销售方构成欺诈被判退还买车款酌(zhuo)定为48万,并按(an)原买车款三倍赔偿即156万。
男子52万元(yuan)买二手豪车 发现曾发生过庞大(da)变乱
刘先生(化姓)为了(le)省钱,花了(le)52万元(yuan),正在某汽车销售公(gong)司买了(le)一辆二手奥迪A7小轿车。办完交款手续后,刘先生发现所购车辆曾于(yu)2018年办理过变乱索赔,车辆部(bu)份组件有分歧程度受损,并做(zuo)了(le)更换。刘先生以为汽车销售公(gong)司存(cun)正在欺诈,要求汽车销售公(gong)司按(an)车辆购买价格的三倍即156万元(yuan)赔偿。遭到拒绝后,刘先生一纸诉状将汽车销售公(gong)司诉至法院。
刘先生是“90后”,担(dan)任一家无限公(gong)司的经理。他(ta)正在当地一家汽车销售公(gong)司看上了(le)这辆待出售的二手奥迪A7小轿车,正在与(yu)汽车销售公(gong)司的法定代表人(ren)张某了(le)解价格及基本车况后,由于(yu)有比(bi)较大(da)的优惠,双方约定后签署了(le)《二手车买卖协议》,价格为520000元(yuan)。正在协议中双方载明:现约定将发动机号为CREXXXXX1、牌号为京(jing)AXXXX5号奥迪A7小型轿车出售给(gei)刘先生。同时正在协议后还附带签订了(le)一份补充条款,协议第十条补充条款约定:张某保证(zheng)车辆无变乱、无水泡、无火烧、表显里程为实数。合同签订后,刘先生按(an)合同约定,通(tong)过POS机刷卡、转账等(deng)方式向张某所正在汽车销售公(gong)司总计结(jie)清(qing)了(le)52万元(yuan)的购车款,张某将约定的车辆交付给(gei)刘先生。
刘先生随后自行(xing)核验车辆后发现该车实为变乱车辆,曾于(yu)2018年办理过变乱索赔,正在保险公(gong)司有理赔记录,当时纪录的变乱原由于(yu)“未(wei)按(an)规定让行(xing)”。维修项目总计47项,车损金(jin)额为194338元(yuan)。刘先生以为,张某出售给(gei)其车辆时隐瞒了(le)车辆发生交通(tong)变乱的事实,张某的行(xing)为构成严重(zhong)欺诈,为此刘先生多次找张某协商未(wei)果,不得(de)已(yi)通(tong)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双方据理力图“无变乱” 二手车“行(xing)规”如何解读?
张某对刘先生提出的退车要求及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jin)额不予承认。张某以为,协议第十条补充条款约定“无变乱”系基于(yu)行(xing)业(ye)惯例的表述,被告张某真实想要表达的意(yi)思(si)是涉案车辆并非变乱车,而不是涉案车辆未(wei)曾发生变乱,原告刘先生对于(yu)此条款存(cun)正在误(wu)会。张某举证(zheng)提出《中华人(ren)民共和国国度尺度——二手车鉴(jian)定评估(gu)技术(shu)规范》中第5.6条规定,当且仅当评估(gu)车辆的“A柱(zhu)、B柱(zhu)、C柱(zhu)、纵梁或减震器(qi)。”出现“变形、扭曲、更换、烧焊、褶皱”的缺陷状态时,才可被认定为变乱车。且“无变乱”惯常约定事项为“无庞大(da)变乱”“无水泡”“无火烧”“里程数”几点(dian)。“未(wei)曾发生变乱”是比(bi)“无庞大(da)变乱”更加严格的尺度。正在合同中约定所售车辆未(wei)曾发生变乱不符合行(xing)业(ye)惯例。
此外,张某表示无对原告刘先生进行(xing)欺诈的主(zhu)观故意(yi)。凭据张某方申请出庭(ting)的证(zheng)人(ren)许某证(zheng)言能(neng)够证(zheng)明,正在被告张某向原告刘先生交付时向其说明了(le)涉案车辆的真实情况,而且向其出示了(le)车辆维修记录。涉案二手车是被告张某正在正轨的奥迪4S店通(tong)过正当合法途径购买的,虽然曾因(yin)变乱而进行(xing)维修缮赔,但是凭据第三方机构的查询报告和被告张某购买涉案车辆时所签订的购车合同都可表明,涉案二手车车况良好,无任何平安隐患,完全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张某称,涉案车辆若(ruo)无变乱,其售价应为60万元(yuan)左右,被告张某综合考虑其曾进行(xing)保险理赔才正在这一基础上降低了(le)部(bu)份售价。
综上所述,被告张某正在合同上做(zuo)出的“无变乱”约定并非表达涉案车辆未(wei)曾发生过变乱,原告刘先生存(cun)正在误(wu)会;被告张某没(mei)有对原告刘先生进行(xing)欺诈的主(zhu)观故意(yi),不能(neng)实用《中华人(ren)民共和国消耗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
“行(xing)规”不是“免责牌” 法院认定存(cun)正在欺诈行(xing)为应三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以为,刘先生购买汽车系因(yin)生活需(xu)要自用,张某没(mei)有证(zheng)据证(zheng)明刘先生购买该车用于(yu)经营或其他(ta)非生活消耗,故刘先生购买汽车的行(xing)为属于(yu)生活消耗需(xu)要,应当实用《消耗者权益保护法》。张某尽管是以个(ge)人(ren)名义(yi)与(yu)刘先生签订合同,但他(ta)现实经营汽车销售公(gong)司,并担(dan)任该公(gong)司的法定代表人(ren)及股(gu)东,故尽管本案中其以个(ge)人(ren)名义(yi)销售车辆不影响其作为经营者的身份。
同时,张某正在销售涉案车辆时并未(wei)对车辆曾进行(xing)维修这一事实示知原告。凭据原被告之间的聊天(tian)记录及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张某均向刘先生保证(zheng)所购涉案车辆无变乱无水泡无火烧,故张某正在销售案涉车辆时并未(wei)如实示知涉案车辆曾于(yu)2018年发生变乱进行(xing)维修一事。现被告张某辩称其正在原告验车时已(yi)示知车辆保险理赔情况,以及涉案车辆的出险记录不属于(yu)庞大(da)变乱,依照行(xing)规写成无变乱的答辩看法,并未(wei)向法院提交有效证(zheng)据予以证(zheng)明,故法院不予采信。
终究,法院以为,张某正在销售涉案车辆时隐瞒了(le)涉案车辆出过变乱并有多处(chu)修缮及相关保险理赔的情况,已(yi)构成对原告的欺诈。刘先生利用撤销权于(yu)法有据,张某应该依照《中华人(ren)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退车还款。同时,刘先生有权依照《消耗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张某依照现实领取的价款的三倍添加赔偿其受到的丧(sang)失。关于(yu)车价款,双方均承认刘先生现实领取的价款为52万元(yuan)。但考虑到刘先生正在占据车辆期(qi)间曾发生过一次变乱,造成车辆的贬值,故法院对于(yu)应予返还的购车款酌(zhuo)情降低为48万元(yuan)。综上,关于(yu)刘先生要求张某返还购车款48万元(yuan)及添加赔偿丧(sang)失156万元(yuan)的诉讼请求,于(yu)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超出部(bu)份,法院予以驳回。
法官提醒:二手车交易要“擦(ca)亮双眼” 可共同委托第三方鉴(jian)定车况
该案主(zhu)审法官、北京(jing)西城(cheng)法院民三庭(ting)法官程洁玲(ling)表示,二手车虽较新车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是购买二手车亦存(cun)正在着(zhe)一定的风险。汽车对于(yu)平凡消耗者来讲技术(shu)含量较高,仅凭外观无法判断车辆的现实情况。车辆的维修记录、保险赔付记录等(deng)均保存(cun)于(yu)4S店、保险协会等(deng)行(xing)业(ye)内(nei)部(bu),消耗者无从(cong)查询,导致购车人(ren)正在交易车辆交付、过户之后才能(neng)发现所购车辆可能(neng)存(cun)正在的修改(gai)里程、庞大(da)变乱、过火泡水等(deng)问题(ti),进而引发诉讼纠纷。此外,有的二手车经营企业(ye)以员(yuan)工个(ge)人(ren)名义(yi)与(yu)购车人(ren)签署买卖合同,导致消耗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退一赔三”条款无法精确实用。
为此,程洁玲(ling)法官建议,作为二手车经营者,正在进行(xing)二手车交易流(liu)动中应当起首确保本身已(yi)全面深入地了(le)解交易车辆信息(xi);其次应当向消耗者提供(gong)真实、全面的交易车辆信息(xi);末了(le)应向消耗者表明可能(neng)产生歧义(yi)的合同内(nei)容。
作为消耗者,应当正在交易过程中连结(jie)谨慎,尽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二手车经营者,尽可能(neng)通(tong)过多种途径获取二手车辆的维修、保险信息(xi),也能(neng)够共同委托第三方对车辆状况进行(xing)鉴(jian)定。
通(tong)讯员(yuan) 冯帅 田婧
文/北京(jing)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朝